中新社海口12月24日电 (记者 王子谦)中国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24日联合发布《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“零关税”政策的通知》,在原169项的基础上,增加鲜榴莲、氯乙烯、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至海南自贸港“零关税”原辅料清单。

该通知要求,海南省相关部门应结合海南自贸港发展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,充分评估产业实际需要,引导企业合理使用“零关税”原辅料。

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前,货物贸易实行以“零关税”为基本特征的税收制度,对纳入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。海南自贸港确立“一负三正”四张“零关税”清单,首张“零关税”原辅料清单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实施。

海口海关月初发布消息称,海南自贸港原辅料“零关税”政策落地一年来,海关累计办理300余票进口通关手续,货值超30亿元(人民币,下同),减免税款超4亿元。目前从货物贸易到服务贸易,从生产自用到生产加工,从加工制造到航空维修,“零关税”原辅料政策已实现政策业务类型全覆盖。

海南师范大学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中心主任刘锋说,此次“零关税”原辅料清单扩容,对于海南发挥本地产业特色和比较优势,尤其是热带高效农业、航空运输业等优势产业,进一步集聚和沉淀中高端产业要素,吸引和鼓励国内外企业和产业资本投资具有助推作用。(完) 【编辑:田博群】